AI新品发布会后的360,因涉嫌盗图而陷入争议。
近期,网络创作者DynamicWangs指控360在其AI新品发布会上使用的一张图片,是盗用其模型生成的原图。6月11日,360集团副总裁、360AI浏览器产品经理梁志辉回应称曾第一时间联系作者对可能存在的疏忽和问题表示了歉意,但创作者提出希望360以10倍价格购买模型,并另行支付赔偿费用。“10倍价格购买超出了我们认知范畴,我们愿意诉诸法律,公开讨论AI生图的版权问题。”梁志辉表示。
对此,DynamicWangs晒出了与梁志辉的聊天记录,斥责梁志辉的言论在隔了一天后就发生巨大转变,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DynamicWangs表示,向360索要赔偿是因为其行为构成侵权,而梁志辉试图以模型采购来偷换概念。
360涉嫌“AI盗图”
6月6日,360举办AI新品发布会。发布会上,360创始人周鸿祎在演示360AI浏览器“局部重绘”这一功能时,让工作人员调用了一张女性古装写真图片,并以“性感”为提示词,框选了图中女性的局部身体部位让AI进行重绘。
6月8日,一个昵称为“DynamicWangs”的网络创作者发帖称周鸿祎在发布会使用的图片为盗用其模型生的原图。DynamicWangs向记者表示,该女性古装写真是通过重绘他创作的原图得到的,而原图是他使用其本人训练、调试的AI绘图模型生成的。
6月11日,梁志辉针对360AI新品发布会盗图一事回应称,“上周的发布会我们演示了360AI浏览器里的局部重绘功能,有模型作者说我们盗原图使用,我把两张图都贴出来,是不是原图一目了然。10倍价格购买超出了我们认知范畴,我们愿意诉诸法律,公开讨论AI生图的版权问题。”
左侧为360AI新品发布会使用的图片,右侧为DynamicWangs的模型生成图片
对此,DynamicWangs在6月12日凌晨发帖回应,斥责梁志辉的言论在隔了一天后就发生巨大转变,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他向媒体透露,事情发酵后360曾主动联系他建群沟通,梁志辉也表达了歉意。但昨天在语音沟通时,业务相关负责人和市场公关却表示“不是盗用图片”,希望以“采购模型授权”而非赔偿来处理。
在DynamicWangs晒出的聊天记录中,梁志辉向其表示,“发布会的时候找了一张照片做示例,时间紧急没来得及关注来源。我们尽快补上商业授权采购。后面也希望能跟你展开更进一步的合作。”而梁志辉6月11日回应AI盗图事件时曾表示,“AI生图带来了一系列版权问题,虽然生成内容权利归属以及是否受著作权保护在法律上还很模糊,但作为产品经理,我还是第一时间联系作者对可能存在的疏忽和问题表示了歉意。我认为道歉不丢人,也提醒我们更加谨慎。”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DynamicWangs主张360应作出赔偿,而360则希望以商业授权采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DynamicWangs指出,提出商业授权采购的是360,而非他自己。“我的态度是,这必然是侵权行为,既然是侵权行为,主张赔偿是正当且合理的。”他表示,“哪怕评估出来时赔偿我1块钱、10块钱还是100块钱,那也是赔偿,不要拿模型采购来偷换概念。”
AI生图版权归属依然模糊
360是否应当向DynamicWangs作出赔偿?背后指向的,是在AI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AI生图的版权应该归属于谁?
记者注意到,梁志辉在回应AI盗图事件时就“隔空问话”DynamicWangs:“你用来训练模型的图片都有版权吗?那么模型的版权归属,模型生图的版权归属,又如何界定呢?版权不开放,AIGC很难发展起来。新技术带来新问题,真理越辩越明,希望通过公正公开的讨论真正推动国内AIGC产业的发展进步。”
AI生图的版权问题目前仍然比较模糊,存在较大的争议。一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AI大模型版权目前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使用拥有版权保护的内容进行模型训练,这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二是AI生成的内容是否有版权、版权归属于谁。事实上,这正是梁志辉在“隔空问话”DynamicWangs时所提到的两大质疑。
对于AI生成图片的版权归属问题,其实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
去年年末,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该案件中,原告使用开源软件Stable Diffusion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涉案图片并发布在社交平台。后来,原告发现,被告的百家号账号在发布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该涉案图片。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审法院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赔礼道歉,并在判决生效之日七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这则案件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从最终审判结果来看,法律的天平偏向了AI生成图片享受版权保护这一边。不过在这个案件中,法官在判决书中使用大量篇幅论证原告的参与度,尤其呈现了原告在选择提示词、安排提示词顺序、设置参数等方面的智力投入,论证这一图片生成过程中原告具有很强的智力参与度。因此,有专家表示,这个案件作为个案不具有认定趋势的意义。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主任李文宇表示,“并非所有人工智能生成作品都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它应该遵循我国(现行)著作权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则,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属于作品进行客观判断。”
由于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案例还比较少见嘉兴股票配资,而且具有“一案一议”的特点,AI生成图片的版权问题依然处于法律的模糊地带。未来随着AI生图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类似于360与DynamicWangs之间的版权纠纷事件,或许还将不断发生。